• 2008-07-03

    聚焦分众——宜将宽容对新媒 - [老丁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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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3·15晚会每年都会对一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企业进行曝光。今年,垃圾短信成了晚会关注的焦点,而分众传媒下属的分众无线由于其手机广告业务则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对于网上热炒的分众传媒“短信门”事件,我认为要分三个方面来说:

        首先,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垃圾短信的确对其生活产生了干扰,从某种程度上讲,“3·15晚会”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把此作为曝光重点也是有原因的,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大家要明白这一点,那就是:垃圾短信和短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消费者产生干扰的是垃圾短信而不是短信。所谓的垃圾短信,是消费者并不需要的信息。而短信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它是一种交流手段。对于短信来说,事实上,它在社会交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年前雪灾的时候,短信传播交通路况、抗灾现状等,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作用。

        其次,从分众角度来说,这次事件对于分众传媒造成很大的伤害,可能会影响它的发展,但是其中也暴露了几个问题:第一,此次事件不是出自分众传媒总公司,而是下属公司发生的,从而影响了分众传媒整个品牌的形象,事实上分众无线只是分众传媒一个庞大业务群里很小的一块儿;第二,从这次事件看出,分众传媒对于危机的处理不是很及时,危机公关做得不是很好;第三,作为一个企业,分众传媒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来取得受众信息。但手机作为个人媒体,是否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用以盈利的渠道,以及消费者隐私信息的保护,这些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只要分众传媒没有做伤害消费者的事情,这只能说是不当,不能说是违法。

        第三,从对“短信门”事件的处理来看,目前在我国出现大量垃圾短信的现象,央视为了打击这种现象,必然要找出一个典型,所谓枪打出头鸟,分众就成了主要的曝光对象。我认为,分众作为一个上市的传媒公司,过多地承担了此次事件的责任。有些问题并不是出在它身上,从这个角度上看分众是委屈的。但从另一角度来说,作为一个大企业,如同名人一样,要更多地承担一些事情,这也是应该的,它在成长的过程中应该面对这些问题,要经过一个时间段的检验。

        总之,新生事物的发展需要扶持也需要监督和规范,但不能一味地打击它,在发展的进程中,在尚未确定一个完善和成熟的经营模式的情况下,我们要用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它,而不是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现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当一个新生事物产生时,大家都走到一个极端地赞美它,然后发现一点不完善的地方又走到另一个极端来否定它,这是不对的。分众传媒作为一个创业者,我很尊重和欣赏它,这种开疆拓土的创业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分众传媒作为中国传媒概念股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中国传媒优秀品质的呈现。对此我们要从多个角度来观察它,而不该在危机时刻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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